泰國EIA的主要目標和許多其他國家一樣,理論上屬於項目可行性研究的一部分,但因為環境問題是屬於關係到社會所有人群的問題,所以國家要單獨控制。
自從1981年泰國政府頒布了第一個強制性環評要求。目前,根據1992年泰國國家環境增強和保護質量法案第46條條例,泰國國家環境局的自然資源環境部( NEB )負責並具有對泰國EIA批准的最終通過和解釋權。
泰國政府規定:將對泰國環境導致顯著影響的大型房產開發項目,房產開發商必須向泰國自然資源環境政策規劃辦公室( ONEP)提交EIA環境影響評估報告,然後泰國內閣及許可機構對此報告做出建議直至批准通過。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必須由在泰國ONEP官方註冊的諮詢公司編制並遞交。
泰國EIA批准對房產開發商的影響:
現在,泰國EIA評估過程異常嚴格,能否盡快通過EIA環境評估在泰國是對房產開發商實力的一大考驗。在泰國,所有樓盤只有在通過EIA環評後開發商才可以開始樓盤施工及正式發售,在此之前只能為預售而且不可以開始施工。在泰國芭提雅為例,在獲得EIA環評批准之後當天,開發商一般會將期房價格上調10%。